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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活动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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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期
郴州市建设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6月8日)
2007年6月11日 我局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全面启动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结合我市开展的“打基础、创环境,树正气、塑形象”活动,局党组决定,2007年对全局机关作风进行民主评议活动。6月7日,局党组专题研究了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成立了郴州市建设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局作风办)。6月8日,局办公室印发了《郴州市建设局2007年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实施方案》(郴建纪字[2007年]4号),明确了评议内容、被评单位、评议方法及步骤和评议工作要求,整个评议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局作风办负责组织并具体实施。
6月8日,召开了全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动员大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少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作风建设既是群众迫切要求不断改进也是我们搞好各项本职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机关作风整顿工作顺利进行。针对机关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精神状态不佳、服务水平不高、行政行为不规范、部门观念至上、浮奢之风尚存、工作推行力执行力不强等问题,卢少林要求,整治机关干部作风必须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集中整治突出问题。要树立起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机关作风,树立起团结和谐的机关作风,树立起深入基层、面向基层的机关作风,树立起热情服务的机关作风;要切实转变职能,改进部门公共服务理念和作风;要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政令畅通;要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增强执行力,以民主评议机关作风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以干部作风的转变推动市建设局象的提升。同时强调,要严格做到“七不准”规定:不准上班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办私事及处理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态度冷漠,语言生硬,与人争吵;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拖着不办、贻误工作;不准“带彩”打牌、炒股;不准造谣生事,闹无原则纠纷。今年的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采取社会评议与内部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分动员部署及自查自评自纠、整改落实、巩固成果四个阶段,时间从6月份开始到11月底结束。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与做好本单位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行政业务工作,合理安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确定联系点,深入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聘请市人大、市政协和基层企业代表作为局民主评议机关作风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辉同志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梁成规同志宣读了具体实施方案。
报:省建设厅、市纪委、市作风办发:各县(市、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郴州市建设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暨民主评议机 关作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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